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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高新一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时间:2024-07-05    已阅读4255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秦都区2024年义务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确保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阳光、有序、顺利实施,我校秉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咸阳市高新一中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方案

01学区划分

小学:咸平路以西(不含东南坊村),汉仓路以东(含汉仓路社区),宝泉路以南,步长路以北,含咸阳钢管钢绳公司职工子女。


初中:彩虹二路以西,汉仓路以东(含汉仓路社区),中华西路--咸平路--步长路以北,宝泉路以南。(不含彩虹二路以西、劳动路以南、柳仓街以东、中华西路以北区域),含咸阳钢管钢绳公司职工子女。

02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收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秦都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地县区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具有秦都区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适龄学生。

03招生资格条件

秦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在学区内,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今年能居住的固定住所(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资格审查时至少提供以下资料: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确系无房户的提供无房证明;③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学籍卡或小学毕业证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来秦都区投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区工作、居住。户籍在原秦渭两区(含已划转至西咸新区)的居民子女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资格审查时至少提供以下资料: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住房证明材料和居住证;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辖区用工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同意到我区就读的流出证明;⑤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特殊群体子女:由相关部门按政策要求进行审查。

04报名须知

小学

时间:7月17日、18日

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早上八点开始在学校北大门发报名号)。东南坊村7、8、9、10、11组的适龄儿童,7月18日下午15:00准时由父、母双方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登记、审核、公示。

地点:小学北楼教导处

电话:33623031


初中

时间:7月17日、18日

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早上八点开始在学校南大门发报名号)。

地点:综合楼一楼初中教导处

电话:15353468117

咨询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咸阳市高新一中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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